第117章 诛心-《挑灯看剑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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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然则如果你是跟它硬对硬地正在搏杀,纵然没有杀死它,但只要你打败了它,只要你把它赶跑了,那么它就会服你,就会怕你,以后纵然碰上了你的面,也只会夹着尾巴逃掉,再不敢于你为敌。

    丛林百兽,强者为尊,狼的习性,不外是恪守了这一点。

    金兀术却是渐渐收敛了笑容,眼神缓缓从帐下诸将的脸上扫视过去,开口说道:“我不是要考较你们,我只是要你们想一想,想一想,为什么那只狼会见了阿里达就跑?为什么?”

    他顿了半晌,转头向阿里达问道: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你当时的伤比那头畜牲要来得重得多吧?”

    阿里达躬身答道:“阿里达没用,让那头畜牲的牙和爪在身上留下了八十三道伤疤,我却只在它身上留下三十一道。”

    金兀术淡淡一哂,转过头来问着诸将:“你们听,阿里达当年还只是七岁的孩子,他的力气不比那只狼大,他的伤得要比那只狼还要多,还要深,可是为什么到了后来不是他怕那只狼,而是那只狼会怕他呢?”

    这时帐下的诸将此时却也都隐隐听出了金兀术的弦外之音,都自不敢接口,垂下头去。

    金兀术的眼神却是停留在了方才答话的那员将领脸上,喝道:“克里科,你是好猎手,你来说!”

    那个将领克里科抬起头来,嗫嚅了两句,却是终究没有说出话来。

    金兀术重重地“哼”了一声:“你不说,我来替你说,之所以那只狼让阿里达吃了亏,却见了阿里达就会远远地躲开,那是因为它认输了,它投降了,它打心眼里让阿里达给打怕了,咬怕了!”

    “而你们呢?”金兀术的双眼环扫过帐中诸将。

    “不管是狼也好,人也好,在平时可以沟通,可以谈,可以退避,可以权衡,然而一旦到了狭路相逢的时候,一旦到了短兵相接的时候,你去拼,去死,去流血,去断头,打不过反倒是被人打上一顿,被人咬上一口,再伤再痛都不什么,但是就是不能提一个输字,,不能在心里认一个输字,要不然你以后永远就在那个敌人的在前直不起腰来,你永远看到了那个敌人的旗帜远远地过来,你就会吓得屁滚尿流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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